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2706.“神与这孩子同在”表示主与属灵人同在,这从“神与某人同在”和“孩子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“神与某人同在”表示主的存在,这是显而易见的,无需解释。事实上,主与每个人同在,因为生命没有其它源头,并且祂掌管生命的每一个最小细节,甚至掌管最坏的人和地狱本身里面的最小细节;只是祂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而如此行,或说主同在的性质照着对祂生命的接受方式而各异。对那些以错误的方式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,并将其扭曲为邪恶和虚假之爱的人来说,主是存在的,并尽可能地将他们的目的转向良善。但在这种情况下,主与他们的同在被称为“不存在”;事实上,他们的邪恶越远离良善,他们的虚假越远离真理,这种“不存在”就越大。然而,对那些接受主的良善和真理之爱的生命之人来说,可以说祂是存在的;事实上,他们越接受,这种存在就越大。主的存在好比太阳,太阳照着对它的接受而以它的热和光存在于世上的植被中。至于“孩子”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,这在前面已经说明(2697, 2704节)。但他在此表示属灵人,因为他代表属灵教会成员,也代表属灵教会本身,并且在普遍意义上代表主的属灵国度。因为当我说某人表示某种属灵事物,如此处“孩子”表示真理方面的属灵层时,那人必然也表示属灵人,因为属灵之物若没有一个拥有它的主体,是不可能存在的。这同样适用于从抽象意义上所论及的其它一切事物。
2143.“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”表示主的感知。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圣言的历史只是代表,其中的词句表示出现在内义中的事物。就此处经文的内义而言,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及其感知,这种感知由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来代表,因为圣言的历史所记载的每次显现、每次谈话和每次行动都以这种方式具有代表性。但至于它们代表什么,这并不明显,除非只是把历史简单地作为对象,像视觉对象那样来关注,从这些对象中得着去思想更高尚事物的机会和能力;例如,当人们观看花园,却只思想果实及其功用,以及这些所赋予的生活快乐,更高尚一点,思想乐园或天堂的幸福时的情形。当思想这些事物时,诚然,他们看到的是花园里的几个物体,但却没有什么兴趣,以至于不注意它们。圣言的历史几乎也是这样,因为当人们思想在这些历史内义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时,几乎很少注意这些历史和这些话本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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